2019年8月29日
作者:浙经律所
杭州萧山朝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自接管公司后,一直积极寻找重整意向方,并陆续在《都市快报》、管理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杭州萧山朝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投资者招募公告》。在招募截止日期前,仅有浙新包装(杭州)有限公司报价9900万元参与重整,管理人对报名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杭州博杰实业有限公司报价1亿元并缴纳了保证金。
由于在规定期限内有二家意向投资者进行了有效报价,管理人依据之前公布的《招募公告》的规定,于2019年8月28日下午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杭州萧山朝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者现场竞价会,本次竞价会由萧山区人民法院和债委会成员现场监督,参加人员包括朝阳彩印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浙新包装(杭州)有限公司代表、杭州博杰实业有限公司代表等。由于《重整投资报价确认书》的书面报价已经高于保留价,本次现场竞价不设保留价,以《重整投资报价确认书》中的最高报价1亿元作为起始价,初始加价幅度为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现场竞价开始后由于无人有新的报价,主持人将初始加价幅度调整为50万元及其整数倍,调整加价幅度后浙新包装(杭州)有限公司报价100500000元,经主持人三次提示确认无人加价后落槌宣布成交,最终成交价为100500000元,浙新包装(杭州)有限公司代表当场与管理人签署了《成交确认书》及《重整投资协议》。本次现场竞价会圆满落幕。
后续成交投资者应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第一期款项,管理人将在收到重整投资款后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并拟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如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管理人将交接资产,按重整计划分配财产,并依法监督计划的执行。